川普要求聯邦政府把 AI 改叫「Super Intelligence」:這不是 AGI 實現,而是一場可能影響監管語言的政策改名
30秒摘要
美國總統川普於 2026 年 9 月 29 日簽署行政命令,要求行政部門在官方通信、網站、報告與其他非成文法文件中,以「Super Intelligence(SI)」取代「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但命令同時規定,在新的聯邦定義出現以前,SI 仍沿用美國法典既有的 AI 定義。這使美國政府暫時出現一個少見局面:名稱已經升級成 Super Intelligence,法律涵義卻仍然是傳統 AI。
重點摘要
- 01川普於 2026 年 9 月 29 日簽署行政命令,要求行政部門在大量非成文法官方文件中以 Super Intelligence 與 SI 取代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與 AI。
- 02目前 SI 仍沿用美國法典 15 U.S.C. § 9401(3) 對 AI 的既有定義。
- 03行政命令要求在 60 天內提出新的聯邦 Super Intelligence 定義。
- 04改名不代表美國政府宣布 AGI 或真正的人工超級智慧已經實現。
- 05加州州政府隔天選擇繼續使用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一詞。
- 06真正值得追蹤的是未來 SI 定義是否加入能力、自主性、算力或風險等新的法律門檻。
2026 年 9 月 29 日,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名為 Inaugurating the Era of Super Intelligence 的行政命令。
這份命令最吸睛的地方不是新增了一套 AI 安全標準,也不是宣布美國已經達成 AGI,而是直接要求行政部門在官方通信、網站、政策文件、報告與其他非成文法文件中,盡可能用 Super Intelligence(SI) 取代 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
從表面看,這很像一次政府品牌改名。
但真正重要的問題是:在人工智慧研究裡,Superintelligence 原本不是 AI 的普通同義詞。
因此,這份行政命令造成了一個相當特殊的政策語言問題。
先講結論:這不是「美國宣布 AGI 已經完成」
行政命令沒有宣告 AGI 或人工超級智慧已經實現。
相反地,它在定義條款中明確規定,在法律另有規定之前,新的「Super Intelligence」與「SI」仍然沿用《美國法典》第 15 編第 9401(3) 條對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的既有定義。
該法律定義涵蓋的是能根據人類設定目標,對真實或虛擬環境做出預測、建議或決策的機器系統。
也就是說,目前在這份行政命令裡:
SI = 既有法律定義下的 AI。
它並不要求系統必須超越人類,也不要求具備 AGI,更不代表模型已經進入科幻作品常描述的人工超級智慧階段。
這也是整件事最值得分析的地方。
AI、AGI、Superintelligence 原本不是同一層概念
「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是一個非常寬的集合。
搜尋排序、電腦視覺、推薦系統、自動駕駛模組、語言模型與自主 Agent,都可能被放進 AI 這個大傘下面。
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AGI) 則通常用來描述能力範圍更廣、可以跨大量不同任務學習與推理的通用人工智慧。不過 AGI 至今沒有一個全球一致、具有法律拘束力的統一定義。
而 Superintelligence 在技術與哲學討論中通常更進一步,用來指稱在廣泛認知工作上顯著超越人類能力的假想系統。
因此,傳統語意大致可以理解為:
AI → 更廣泛的技術集合
AGI → 接近通用型的人類級智慧概念
Superintelligence → 在廣泛能力上超越人類的假想智慧
它們並不是單純把同一套軟體換三個比較帥的名字。
川普政府這次的行政命令卻刻意把「Super Intelligence」變成行政部門對整個 AI 類別的新稱呼。
白宮給出的理由是,「Artificial」這個字容易讓人聯想到模仿或自動化人類智慧,而「Super Intelligence」更能反映這項技術正在快速進步以及政府認為它具有的潛力。
這是一種政策語言上的重新 framing,而不是一次技術分類學的自然演化。
最特殊的地方:名字先換,定義之後再決定
行政命令要求總統科學與科技助理在 60 天內提出新的聯邦 Super Intelligence 定義,並評估還需要哪些行政行動。
因此目前的制度其實分成兩層。
第一層是現在立即生效的行政用語: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 Super Intelligence
第二層則是尚未完成的政策工作:
Super Intelligence 到底要不要獲得一個與現行 AI 不同的新定義?
在新的定義正式出現以前,美國行政部門雖然開始說 SI,法律上卻仍然指向既有 AI 定義。
這形成了一個少見的語言錯位:
名稱看起來像未來科技,法律底層仍然是 2021 年建立的 AI 定義。
為什麼這不只是文字遊戲?
政府術語會一路流進採購規格、風險框架、報告、補助、行政指引與監管討論。
如果 SI 最後只是 AI 的新品牌名稱,那影響主要可能停留在行政與政策語言。
但如果未來的聯邦定義開始加入新的能力門檻,例如自主性、推理能力、模型規模、計算量、代理行為或高風險能力,那事情就會完全不同。
因為「什麼算 SI」可能進一步影響:
政府採購哪些系統;
哪些模型需要額外申報;
哪些安全規則適用;
哪些州法可能與聯邦政策產生衝突;
以及企業在法律文件中應該如何分類自己的產品。
所以真正值得追蹤的不是這次改名本身,而是 60 天後政府究竟如何定義 SI。
行政命令也有明確邊界
這次措施是 Executive Order,也就是行政命令,不是國會通過的新成文法。
命令要求行政機關修改非成文法文件中的用語,但並沒有要求回頭修改所有既有法規、總統行動、合約、補助或歷史文件。
而且總統也不能單靠一次行政命令,把國會已經寫進《美國法典》的「Artificial Intelligence」全部自動改成「Super Intelligence」。
這也就是為什麼命令本身必須寫明,在國會採取行動或後續總統行動正式改變定義以前,SI 仍然沿用 15 U.S.C. § 9401(3) 的 AI 定義。
因此目前比較精確的說法不是「美國法律正式把 AI 改名 SI」,而是:
美國行政部門被要求在大量非成文法官方文件中改用 SI,但既有法律中的 AI 並沒有因此全部消失。
加州隔天選擇不跟
這件事很快又多了一層聯邦與州政府的語言差異。
2026 年 9 月 30 日,加州州長 Gavin Newsom 簽署行政命令,要求加州州政府繼續使用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這個稱呼,而不是跟隨聯邦行政部門改稱 Super Intelligence。
這讓美國在 AI 政策語言上暫時形成一個很特殊的畫面:
聯邦行政部門:Super Intelligence
加州政府:Artificial Intelligence
這不代表兩邊使用的是兩種不同技術,但它反映出雙方在 AI 政策敘事與監管方向上的差異。
背後還有更大的聯邦與州 AI 監管衝突
這次改名並不是孤立事件。
川普政府在 2025 年 12 月已簽署行政命令,推動建立更統一、監管負擔較低的聯邦 AI 政策框架,並要求成立 AI Litigation Task Force,用來挑戰政府認為與聯邦政策衝突或可能違法的州級 AI 法律。
政府提出的理由是,如果每一州都有不同規則,美國 AI 公司將面對大量可能不一致的監管制度,提高合規成本並影響創新。
另一方面,加州等州政府則持續推進自己的 AI 勞工、透明度、安全與風險管理規範。
因此「AI 還是 SI」看起來像名稱爭論,背後其實連到一個更大的制度問題:
美國 AI 治理究竟應該主要由聯邦政府制定統一框架,還是允許各州建立更嚴格或不同的監管制度?
這個問題遠比改名本身重要。
同一天還出現一份「morally binding」AI accord
9 月 29 日同一天,川普也與多名科技業高層公布了一份 AI accord。
川普形容這份文件具有 morally binding 的性質。
Reuters 與 AP 報導,這是一份由科技業界參與的自律協議,涉及 AI 系統的內部與外部審查以及相關控制原則。
這個措辭本身值得注意。
「morally binding」和一般法律上的「legally binding」不同。
它比較接近企業與政府公開承諾遵守一組共同原則,而不是單靠這份文件就直接形成像聯邦成文法那樣的法律責任。
這與川普政府目前偏向聯邦統一框架、業界合作與較低監管負擔的政策方向,可以放在同一個脈絡理解。
那 Super Intelligence 這個名字到底準不準?
如果從純技術分類角度來看,把今天所有 AI 都稱為 Super Intelligence,會和既有研究語境產生明顯差異。
一個垃圾郵件分類器是 AI。
一個推薦演算法是 AI。
一個聊天機器人是 AI。
一個自主 Agent 也是 AI。
但這些系統通常不會因為屬於人工智慧,就自動被研究社群描述成 superintelligence。
因此這次行政命令最值得觀察的地方,就是政策語言和技術語言開始走上兩條不同軌道。
在政府文件裡,未來可能看到:
Super Intelligence infrastructure
Super Intelligence models
Super Intelligence education
Super Intelligence procurement
但其中很多系統,如果放回電腦科學論文或產業技術文件,研究者仍可能直接稱它們為 AI。
語言會反過來塑造政策嗎?
這可能才是整件事最值得長期觀察的問題。
政策中的名稱不是完全中性的。
如果把 AI 描述成 automation,人們容易把它理解為生產力工具。
如果描述成 intelligence,討論會開始進入推理、判斷與自主性。
如果政府直接使用 Super Intelligence,則更容易把技術放進國家競爭、突破性科技以及遠高於普通軟體的戰略位置。
這不代表改名本身能讓模型變強。
但是它可能改變政府、企業與公眾討論技術時採用的框架。
而當這些語言進一步進入預算、國安、教育、採購與法規,它最後仍可能產生實際制度影響。
真正的大事還在後面
因此,這份行政命令最重要的新聞並不是:
「川普宣布 AI 已經變成超級智慧。」
那並不符合命令內容。
更精確的描述應該是:
川普政府決定把 Super Intelligence 當成行政部門對 AI 的新政策名稱,同時要求政府重新思考這個詞未來應該如何被正式定義。
現在的 SI,法律底層仍然是 AI。
但如果之後的新聯邦定義真的加入能力、算力、自主性或風險等門檻,那麼這場看似單純的改名,就可能成為美國重新設計 AI 法律分類的一個起點。
所以接下來真正值得盯的,不是白宮網站把多少個「AI」換成「SI」。
而是那個更根本的問題:
美國政府最後會把什麼東西定義成 Super Intelligence?
Tech English|本文技術名詞
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人工智慧):涵蓋能進行預測、分類、推薦、生成、決策或其他智慧型任務的廣泛機器系統集合。
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AGI,通用人工智慧):通常指能在廣泛不同任務上學習、推理與適應的通用型智慧概念,目前沒有全球一致的法律或技術定義。
Superintelligence(人工超級智慧):在傳統 AI 討論中,通常用來描述在廣泛認知能力上顯著超越人類的假想智慧系統;川普行政命令中的「Super Intelligence」目前則暫時沿用既有 AI 法律定義。
Executive Order(行政命令):美國總統向行政部門發布的正式指令,其效力受到憲法、國會制定法律與司法審查等限制,並不等同於國會通過的成文法。
Federal Preemption(聯邦優先/聯邦排除):在特定法律領域中,聯邦法律可能優先於與其衝突的州法律;AI 監管目前正成為美國聯邦與州政府爭論的重要領域。
Regulatory Framework(監管框架):政府用來定義適用對象、責任、資訊揭露、安全要求與執法方式的一整套制度結構。
Core takeaway
川普政府目前並沒有宣布 AGI 或人工超級智慧已經實現,而是要求行政部門把「Super Intelligence」作為 AI 的新官方政策用語;真正可能產生長期影響的是接下來新的聯邦 SI 定義。
Why it matters
政府如何定義 AI,會影響採購、風險分類、監管與州聯邦權限。這次改名目前主要是行政與政策語言變化,但若後續 SI 定義加入能力、自主性或風險門檻,就可能進一步影響美國 AI 治理。
Data story
01Tech index
06限制與注意
05- 01這項措施是行政命令,不是國會通過的新聯邦成文法。
- 02目前行政命令中的 Super Intelligence 仍沿用 15 U.S.C. § 9401(3) 對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的既有法律定義,因此不能解讀成美國政府認定 AGI 或真正的人工超級智慧已經實現。
- 03AGI 與 Superintelligence 在研究、企業與政策討論中沒有全球一致的單一定義,本文對兩者的區分屬常見概念性用法。
- 04行政命令要求提出新的 SI 聯邦定義,因此目前的法律與政策效果仍可能隨後續行政行動或國會立法而改變。
- 05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對 AI 監管權限的爭議仍可能受到法院判決、國會立法與後續行政措施影響。
原始來源
whitehouse.gov

